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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爱玲笔下的小确幸

“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虱子。” 这是张爱玲《天才梦》的结尾,应该也是她流传最广的金句。不论有没有读过《天才梦》,甚至不知道出处,都常听到有人拉这句话出来发感叹。

只是,很多人都忘了,在评论虱子和袍子前,张爱玲列了一个单子,里边是她热爱的生活小趣味:“生活的艺术,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。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,听苏格兰兵吹 bagpipe,享受微风中的藤椅,吃盐水花生,欣赏雨夜的霓虹灯,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。” 

张爱玲 “生活的艺术”,就是村上春树说的 “小确幸”。

小确幸,微小而确实的幸福。张爱玲有哪些小确幸呢?

童年,“夏天中午我穿着白底小红桃子纱短衫,红裤子,坐在板凳上,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,涩而微甜的六一散,看一本谜语书,唱出来,‘小小狗,走一步,咬一口’。谜底是剪刀”。那个天津的家,“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。” (这个“春日迟迟” 引用得太好了!现在我回忆年少时光,想起的也常常是 “春日迟迟” 四个字。)

张爱玲 “喜欢吃牛奶的泡沫,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。” 还有炒菜。“苋菜上市的季节,我总是捧一碗乌油油紫红夹墨绿丝的苋菜,里面一颗颗肥白的蒜瓣染成浅粉红。在天光下过街,像捧着一盆常见的不知名的西洋盆景,小粉红花,斑斑点点暗红苔绿相同的锯齿边大尖叶子,朱翠离披,不过这花不香,没有热乎乎的苋菜香。” 

    张爱玲自称是 “最安分的肉食者”,连带着喜欢卖猪肉的 “牛肉庄”。她觉得“雪白干净” 的牛肉庄是 “可爱的地方”,那里的一切都清清楚楚。“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,坐在计算机前专管收钱。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。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。”  

衣着。胡兰成在《今生今世》里提到,“一日午后好天气,两人同去附近马路上走走。爱玲穿一件桃红单旗袍,我说好看,她道:‘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。’” 还有张爱玲在静安庙会上买的绣花鞋子,“鞋头连鞋帮绣有双凤,穿在她脚上,线条非常柔和。” 无论是否女为悦己者容,心爱的衣服绝对是日常的小确幸。

    香港保卫战结束了。“看见青天上的飞机,知道我们尽管仰着脸欣赏它而不至于有炸弹落在头上,单为这一点便觉得它很可爱。冬天的树,凄迷稀薄像淡黄的云;自来水管子里流出来的清水,电灯光,街头的热闹,这些又是我们的了。” 劫后余生,惊魂未定,人们迫切需要从前毫不为意,现在倍加珍惜的小确幸来求证战争真的远去。

    最后,再说两句《天才梦》。我记得初读时的惊艳:原来文章还可以这么写,写得这么潇洒自如,这么的 effortless chic!  后来又读过很多次,隐隐觉得行文和句式特别。现在再读,才恍然大悟,原来张爱玲用的是英文 essay 的写作逻辑,只不过用了中文。换句话说,把《天才梦》翻译成英文,那么语言和行文就会严丝合缝,不会有对不齐整的 “出格感”。

一天到晚想吃鱼 发表评论于
热衷于小确幸,就是真正懂得生活热爱生活
歲月沈香 发表评论于
台湾人特别喜欢说小确幸,也特别满足于小确幸,追忆描述着张爱玲的种种小确幸好有情调,写得好看。
Billzhou 发表评论于
我很喜歡張愛玲。
這不僅在於她是華人社會的女性驕傲。
因為張愛玲,從此西方世界,對華人女人高看一眼;
更在於張愛玲,演繹出華人女人如何以文學的流芳百世,詮釋什麼叫真正的善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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